您好,欢迎进入福州讨债公司网址

全国咨询热线:130-7598-5555

24小时服务热线:130-7598-5555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行业动态
福州要债公司:可以要求对方提前还钱吗?
发布时间:2023-07-03 浏览 122次
一、

可以要求对方提前还钱吗

  一般不可以要求对方提前还钱。如果当事人约定了借款期限,那么在该期限到来之前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或者借款人向出借人提出要求提前还款,均属于违约行为,对方可以拒绝。

二、

欠钱的人没有能力还钱怎么办

  欠钱的人没有能力还钱,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欠钱不还属民事行为,一般不会因此而构成刑事犯罪,也就不会坐牢。除非确有能力归还而拒不执行法院的民事判决、裁定的,或在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你故意暴力抗拒等。找法网提醒,法院可能因为当事人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而对你人身采取司法拘留,最长可达15天。

三、

欠钱不还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欠钱不还的举证责任按照如下规则分配:

  1.民间借贷关系的存在,由出借人举证证明。出借人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其他证据。即便出借人持有的债权凭证上没有出借人的姓名或名称时,一般可推定其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如被告要否定未载明债权人姓名或名称的持有人身份,不能通过简单否认的形式,而必须采用有事实依据的抗辩形式。

  2.借款是否实际交付给被告及借款数额由原告举证。

  3.借款是否偿还及偿还数额、时间等由被告举证。

  4.被告提出民间借贷关系的,由被告负担举证责任。


 

  • 联系人:赵总
  • 手机:130-7598-5555
  • 电话:130-7598-5555

地址:福州市

Copyright © 2023 福州新立讨债公司